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照料宗旨

发布时间:2024-09-26 18:39: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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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8月25日湘政发〔1988〕33号告示1998年5月4日湖南省百姓当局令第114号第一次篡改2002年3月7日湖南省百姓当局令第152号第二次篡改 自1988年8月25日起推行)

  第一条为适当管造林木统统权和林地统统权、利用权争议,珍爱统统者和利用者的合法权利,珍爱丛林资源,庇护寻常的坐褥治安和社会治安,增进林业坐褥成长,按照《中华百姓共和国丛林法》、《湖南省林业条例》和其他相合执法、规矩,联络我省实质环境,拟定本主见。

  第二条本主见实用于我省境内林木统统权和林地统统权、利用权(以下简称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管造。

  我省和邻省之间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按1984年7月《国务院批转林业部、民政部等部分〈合于排解省际山林权牵连题目标申报〉的告诉》管造。

  第三条各级百姓当局应该强化对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管造职责的辅导,教化公民巩固法造看法,发挥协作和互利、互让心灵,主动商榷管理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第四条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务必按照国度宪法、执法和规矩,恭敬史乘林木,器重实际,有利于珍爱丛林、成长林业,有利于安笑协作,珍爱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造裁侵权违法活动。

  第五条“林业三定”时县级百姓当局依法核发的山林权属证书所确认的林木、林地权属,应予庇护,不得专断改变。确出缺点且权属仍有争议的,由原发证的百姓当局职掌管造。

  第六条仍然两边商榷管理或经下层构造、百姓当局和百姓法院管造了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其赞同书或转圜书、管造决议书、判断书、裁定书等一律有用。

  (一)国营林场、苗圃、林科所、采育场和其他全民统统造单元与整体统统造单元和私人之间、以及全民统统造单元互相之间爆发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全民统统造单元组筑或扩筑时县级以上(含县、下同)百姓当局及其林业行政主管部分等有权照准坎阱照准的计议安排图、文献所确认的权属为根据。另有赞同的,以赞同为根据。

  (二)从“四固定”起无间由全民统统造单元筹办处置的林木、林地,其林地的统统权归国度,林地的利用权和林木的统统权归该全民统统造单元。

  (三)整体统统造单元和整体统统造单元、整体统统造单元和私人以及私人和私人互相之间爆发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以“四固定”时确认的权属为根据。“四固定”时未确认权属的,参照团结化光阴确认的权属管造;“四固定”和团结化光阴都未确认权属的,可参照土改时确认的权属管造。可是,按照执法和策略已将私人利用的林地划归整体统统造单元利用的除表。

  (四)因兴修水利、兴筑电站、筑筑道道等根本修复爆发的林木、林地权属异动,以当时县级以上百姓当局的相合文献为根据。

  第八条对统一林木、林地,两边均能提出拥有划一听从的权属证据的,本着统筹两边便宜,联络天然地形的规定划分。

  第九条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及管造权属争议酿成的赞同书、转圜书、管造决议书、判断书、裁定书所记录的“四至”界线与实质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清的商榷确定。

  第十条乡(镇)整体或个人正在其他整体统统或者私人利用的林地上采矿,须实施《湖南省履行〈中华百姓共和领土地处置法〉主见》,并征得林地统统者或者利用者的许诺,签署合同,支拨林地、林木积累费。

  第十一条确属正在其他整体统统或私人利用的土地上营造的人为林,土地权属褂讪,林木归造林方统统。但采伐时林木山价应该与土地统统者或利用人按比例分成。其采伐时代和分成比例有赞同的按赞同,没有赞同的商榷确定。

  禁止以坟争山。本主见履行前正在整体统统或私人利用的林地内的宅兆,容许依样葫芦。其珍爱范畴以宅兆表围为限。

  第十二条墟落村民正在房前屋后规定范畴内以及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城镇住户正在自有衡宇院子内种植的林木,均归私人统统。

  单元、私人统统的古木大树,经县相合部分判定确认,按相合规章举行珍爱,不得专断砍伐。村、组处置的现有景物林,不得专断分拨到户。

  第十三条凡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地方,正在争议管理之前,任何一方不得进入争议区域砍伐林木和从事坐褥、基筑等举止。

  两边当事人商榷管理不了的,由表地百姓当局管造。全民统统造单元之间、整体统统造单元之间以及全民统统造单元与整体统统造单元之间爆发的林木、林地统统权和利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百姓当局管造。私人之间、私人与全民统统造单元或者整体统统造单元之间爆发的林木、林地统统权或者利用权争议,由表地县级或者乡级百姓当局管造。

  第十五条当事人申请百姓当局或百姓当局提请上一级百姓当局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务必区别提交申请书或加盖本级百姓当局印章的专题申报,并附送有争议林木、林地的地位图和其他相合证据,以及当事人商榷或下一级百姓当局的管造偏见等原始质料。

  第十六条各级百姓当局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应该深切考查推敲,正在查明毕竟、分清仔肩的根基上先行转圜,转圜不可的,应实时作出管造决议。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百姓当局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日常均授权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会同相合部分经管。

  第十八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经两边当事人商榷竣工赞同,或由百姓当局转圜或裁决了案,应该区别筑造赞同书、转圜书和管造决议书,记录“四至”与面积,并附林木、林地地位图。需要时,可能正在林地设立好久性记号。

  赞同书和转圜书由两边当事人署名,转圜书还应由转圜职员署名,并加盖转圜单元印章。百姓当局的管造决议书应加盖百姓当局印章。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百姓当局的管造决议不服的,可能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告状讼。

  第二十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管理后,表地县级百姓当局应该按照赞同书、转圜书、管造决议书或百姓法院的判断书、裁定书,核发林木、林地权属证书,确认统统权和利用权,同时立卷归档,永恒保留。

  第二十一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管理后,导致行政区域界线改变的,务必遵照行政区划改变的相合规章,经管报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实质支拨的勘验费、判定费、文献材料工本费,由两边当事人按仔肩巨细分管。

  第二十三条伪造、涂改、消灭山林权属证据,有心创筑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分责令纠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发起相合主管部分对当事人赐与行政处分;他人因而遭遇经济耗损的,仔肩方应该职掌补偿。

  第二十四条正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时间,有心创筑事端林木,侵犯社会治安或妨碍转圜管造职责的,由公安坎阱遵照《治安处置刑罚条例》刑罚。组成不法的,依法探求刑事仔肩。

  违反本主见第十三条规章,专断砍伐有争议的林木的,按盗伐林木管造,按照相合丛林规矩的规章刑罚。

  第二十五条国度职责职员正在管造林木、林地权属争议中徇私作弊,索贿受贿,玩忽责任的,由主管坎阱赐与行政处分;组成不法的,依法探求刑事仔肩。

  第二十六条本主见所称“林业三定”,是指按照中间、国务院1981年3月8日《合于珍爱丛林成长林业若干题目标决议》,正在宇宙范畴内展开的“稳固山权林权、规定自留山、确定林业坐褥仔肩造”的职责。

  本主见所称“四固定”,是指1960年《中间合于墟落百姓公社暂时策略题目标遑急指示信》中“对劳力、土地、耕畜、耕具务必固定给坐褥幼队利用”的规章林木。

  第二十七条以来凡爆发林木、林地权属异动,当事人应该实时到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分经管相合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主见自告示之日起推行,过去本省相合规章与本主见有抵触的,以本主见为准。湖南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照料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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